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5号)和吉安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吉安市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吉教办字〔2016〕6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我校2017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对象
1.符合认定要求的我校2017年应届统招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同的教师资格,需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两学”考试,并加试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实践,进行面试和试讲。
本科毕业生可申报高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
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本科专业毕业生可以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或者小学教师资格,也可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或者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2.我校2017届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取得我省“两学考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有效期内)。
二、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详见附件一)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
1.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于2017年4月18日至4月29日工作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
2.毕业生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在网报时应选择绿色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申报流程共八个步骤,填写信息时要注意以下内容的填写:
(1)选择认定机构(第三步):申报高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江西省吉安市教育局”;申报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教育体育局”。
(2)任教学科:应选择与所学专业(专业方向)相对应的学科,且要与所参加的教育实习学科一致。申请者可在提供的项目中选择与本人所学专业相近的学科。
(3)选择确认点(第四步):选择 “井冈山大学”。
(4)设置并牢记登录信息(第七步):输入不少于8位数的系统登录密码和密码找回邮箱。
(5)毕业时间: 2017年7月15日
(6)毕业学校:井冈山大学
(7)所学专业:必须填写与所学专业完全匹配的专业名称,不能填写大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可按目录查找,本科专业一般在类别二查找,专科一般在类别三查找,各学院可以先找好专业选择路径,便于学生查找;也可直接按名称搜索)。
(8)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9)工作单位:填写班级名称,统一按“学校+学院+年级+专业+层次+班”格式填写,学校、学院和专业要写全称,例如:“井冈山大学人文学院13级汉语言文学本科1班”。
(10)现从事职业:学生
(11)专业技术职务:无
(12)上传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要求为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的无边框、免冠、无头饰正面照。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应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13)其他各项信息按实际内容和页面要求填写
3.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信息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同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和《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其中《申请表》只需在第2页签名,第4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签署意见;《鉴定表》按表中说明到所在学院鉴定并盖章。
4.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申请人的材料准备与上报
申请人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及时按照“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送材料目录表”(见附件二)要求,将相关认定教师资格材料准备好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请学院提前到招就处就业服务办事大厅领取并发给各班),在4月30日前,按班级统一上交到所在教学学院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老师进行审核和现场确认。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和吉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进行体检。我校毕业生统一于4月19日~4月27日间参加在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进行的体检,具体的体检安排见“2017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表”(附件四)。
(四)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审核与现场确认
1.各学院的材料预审、现场确认和上报
各学院到招就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发给申请人,并规定时间上报。在收集申请人上交档案材料时,分专业分班级逐人建档,并于4月24日~30日期间,在学院指定地点,对本学院申报认定教师资格毕业生的身份材料进行集中预审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要求工作人员和申请人本人共同在现场对上报材料和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学院应按班级提前通知申请人到指定确认地点逐人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审核申请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师范教育专业;
(2)如属师范专业,则应审核申请人是否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是否已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三个月以上教育教学实习且成绩合格;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种类是否属本人所学层次和专业(学科)。
(3)如属非师范专业,则审核申请人是否参加了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两学”考试且获得成绩合格有效证书。
现场确认登陆网址为:https://queren.jszg.edu.cn/,用户名与密码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应确认如下事项:
(1)确认网上申请人照片及信息与现场确认人身份相符,确定为该毕业生本人;
(2)根据《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目录表》(附件二)确认申请人上报材料完整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如材料不全者退回该申请人档案,并一次性指明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上报材料中的复印件经审核无误后要在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并签署验证人姓名及加盖审查单位印章,其中身份证原件在审核确认后可现场退回;
(4)审核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与要求,并要求申请人现场重新核对所填报信息准确无误,如信息有误,在系统页面中点击“确认”键进入确认页面,点击“修改基本信息”键当场修改;
(5)确认无误后,在系统页面中点击“确认”键进入确认页面,在最下面“确认结论”栏填写“档案号”(学生学号)、“是否参加能力测试”(师范生选“否”,非师范生选“是”)、“确认状态”(选确认通过),最后点击页面底下的“提交” 键完成全部流程。
各学院在5月4日之前,将预审通过的所有材料装袋后分班级和种类(高中/初中小学幼教)捆扎好,并分班级、分种类制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花名册》(见附件三)交到招就处就业服务办事大厅(第六教学楼二楼),并制成电子稿发送zjc@jgsu.edu.cn。由于认定机构不同,如本科生班级有既有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又有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请注意按不同种类分别捆扎,分开造册上报。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材料复审和确认
负责我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机构为吉安市教育局和青原区教育体育局。其中,高中教师资格的认定归属吉安市教育局负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归属青原区教育体育局负责。
招就处在5月8日之前按市(区)教育局要求准备好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档案材料、学校2016届毕业生录取花名册、学校2017届毕业生涉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名单等材料。吉安市教育局、青原区教体局将在5月9日~13日对我校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申报材料统一进行现场复审和确认。
(五)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试讲)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参加相应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试讲),测试时间大致在6月中下旬至7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根据相关教育局安排另行通知。
凡参加试讲面试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根据个人申报的资格种类在附件中下载《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表》(见附件五、附件六、附件七),在相关表栏中填写好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申报任教学科(幼教无)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封面“材料目次”中单独标明。
(六)上网认定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各学院在领取毕业生学历证书后,将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一份并逐份签字盖章,统一交至招就处报送市(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在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后,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核对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经审议通过,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于7月18日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认定操作。
招就处将及时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证书并发至各学院,毕业生可在7月中下旬到所属学院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1.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大,是一项关系到广大毕业生就业和校园稳定的重要工作。为准确、顺利完成我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今年认定教师资格的材料预审和网上确认继续由各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确保信息传递到位,并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学校工作要求与安排做好服务工作。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论师范类和非师范类,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个毕业生。如师范类毕业生放弃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要求其出具书面说明材料交招就处就业科。
3.各学院4月15日前将本学院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老师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招就处就业科,就业科届时将统一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各学院严格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目录表”审查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审查时发现缺少任何一项材料的,应立即退回该学生档案袋,并明确告知学生应补齐的材料和补交规定时间。由于毕业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准确、完整报送所有材料,以致影响正常获取教师资格证,其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5.请各学院按时间安排及时报送毕业生申请认定档案材料到招就处就业科,随同报送纸质和电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花名册》各一份(分班级,按学号顺序,详见附件三)。
6.根据规定,学校将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申请者的毕业生档案,其余申请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学校咨询电话:8110322 傅老师
吉安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96-8224865
青原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796-8186050
附件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附件二: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送材料目录表
附件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花名册
附件四: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表
附件五:江西省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六:江西省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七:江西省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招生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一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
本文所指的学历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按原国家教委《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教成厅〔1995〕15号)第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根据原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自1995年起,凡符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第034号)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和军队予以承认。”
持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方案〉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15号)精神,对已取得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两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均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面试,面试仍由各设区市按照以往面试要求组织实施。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应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已取得我省“两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内),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前提。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确认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非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要求一致。
全日制教育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的政策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同;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只能直接认定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学前教育或者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以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或者小学教师资格,也可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或者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的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同的教师资格,以及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要求一致。
3.按照省教育厅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07号)精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已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如教育部2016年出台新的规定,我省将按新规定执行。
4.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要求可适当放宽,由设区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教育厅批备。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妇科检查建议采取阴道口取样方式,不进行侵入性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附件二
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送材料目录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2 |
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必须A3纸双面打印。本表应粘贴与网络报名同底小2寸照片,仅在第2页签名即可。 |
2 |
《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
1 |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由所在学院填写,盖学院党委公章。 |
3 |
身份证复印件 |
1 |
复印件须经学院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4 |
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如毕业证书未发,请在颁发毕业证后及时补交毕业证复印件) |
1 |
复印件须经学院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5 |
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证明材料: ①师范类:提供《井冈山大学学生教育实习鉴定表》及复印件。要求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具有接受实习学校开出的证明和高校实习鉴定意见。 ②非师范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
各1 |
①要求:实习专业、层次应与所申请的学科及层次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 ②非师范类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等材料审核通过后,等学校通知。测试完后由教育局提供成绩。 |
6 |
非师范类毕业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要求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合格有效证书彩色打印件) |
1 |
非师范类毕业生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在“江西教师网”打印,要求“两学”证书打印在一张A4纸上(彩色打印)。 |
7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各1 |
复印件须经学院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8 |
体检表 |
1 |
贴好与网络报名同底照片,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到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统一体检并领取体检表。 |
9 |
与网络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照片 (1寸) |
4 |
照片为自带不干胶照,并将顶部沿边粘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班级、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 |
注:①除《认定申请表》使用A3纸双面打印外,其他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单面打印(复印);
②复印件经审核无误后要在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其中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在学院现场初审、确认后退回,《教育实习鉴定表》、普通话证原件在市(区)教育局统一复审、确认后退回;
③所有材料均须在右上角用铅笔标明学号,并装入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档案袋,档案袋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上交。
附件三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花名册
学院:_________________ 专业及班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师范类:___________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资格种类 |
申报 学科 |
认定申请表 (2份) |
思想鉴定表 |
身份证复印件 |
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 |
体检表 |
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类) |
两学成绩证明(非师范类) |
照片 4张 |
毕业证书复印件 |
联系电话 |
注:①请交纸质、电子(Excel格式)移交清单各一份,已交材料请打“√”,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报送的材料请注明“暂缺”。
②毕业生学历证书颁发后,各学院将申请认定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后附名单统一交至招就处。
③由于认定机构不同,本科毕业生班级内,如既有高中教师资格的,又有申请初中(或小学)教师资格的,其档案材料应分类打包上报,并分开填报花名册。
附件五
江西省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申报人 姓 名 |
所在单位 (毕业学校及专业) |
井冈山大学
|
所任教(拟任教) 学科(专业) |
试 讲 课 目 |
||||||||
测试 方式 |
测试 项目 |
测 试 标 准 |
满分 |
评价 |
||||||||
优秀 (90-100分) |
良好 (70-89分) |
中等 (60-69分) |
差 (59分以下) |
等 级 |
得 分 |
|||||||
面
试 |
仪表仪态 |
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得体、大方、整洁,表现出良好的仪容、气质和修养。 |
5 |
/ |
||||||||
行为举止 |
举止稳重大方、朴实自然,表现出良好的师德风范。 |
5 |
/ |
|||||||||
思维反 映能力 |
回答问题快速、流畅、准确、有条理。 |
5 |
||||||||||
语言表 达能力 |
使用普通话,表述清晰、准确、完整、逻辑性强。 |
5 |
/ |
|||||||||
基础理论 和专业 知识 |
掌握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基本常识;具备所任教(拟任教)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主要相关学科的相关知识。 |
10 |
/ |
|||||||||
试
讲 |
教学目标 |
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要求适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教材实际,切合学生的认知水平;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既教书又育人。 |
10 |
/ |
||||||||
教学内容 |
教学内容正确,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按照教学大纲和学科要求,正确处理教材;重视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性教学。 |
15 |
/ |
|||||||||
教学素养 |
备课认真,讲稿(讲案)内容充实;使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清晰、准确和规范,教态自然、亲切,讲解深入浅出、层次清晰;板书工整、规范,设计合理,无错别字;演示操作正确、规范,教学环节紧凑、有序。 |
15 |
/ |
|||||||||
教学方法 |
注重激发学生兴趣,启发学生思维。教学方法灵活多样,适合教学内容,符合学生实际;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注意课堂信息反馈,有应变能力;能够适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运用教具(学具)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指导学生实践(实验)操作准确、规范。 |
15 |
/ |
|||||||||
教学效果 |
教学秩序良好,课堂气氛活跃;学生兴趣浓厚、思维活跃;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当堂测试所学知识,学生应答积极,不同水平学生各有所得。 |
15 |
/ |
|||||||||
总 分 |
100 |
|||||||||||
测试意见 |
专家签名: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六
江西省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申报人 姓名 |
所在单位 (毕业学校及专业) |
井冈山大学
|
所任教(拟任教)学科 |
试讲课目 |
||||
测试方式 |
测试项目 |
测试标准 |
满分 |
评价 |
||||
优秀 (90-100分) |
良好 (70-89分) |
中等 (60-69分) |
差 (59分以下) |
等级 |
得分 |
|||
面试 |
仪表仪态 |
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得体、大方、整洁、表现出良好的仪容、气质和修养。 |
5 |
|||||
行为举止 |
举止稳重大方、朴实自然,表现出良好的师德风范。 |
5 |
||||||
思维反映能力 |
回答问题快速、流畅、准确、有条理。 |
5 |
||||||
语言表达能力 |
使用普通话,表述清晰、准确、完整、逻辑性强。 |
5 |
||||||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
掌握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基本常识;具备所任教(拟任教)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主要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 |
10 |
||||||
试讲 |
教学目标 |
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要求适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教材实际,切合学生的认知水平;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既教书又育人。 |
10 |
|||||
教学内容 |
教学内容正确,准确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按照教学大纲和学科要求,正确处理教材;重视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性教学。 |
15 |
||||||
教学素养 |
备课认真,讲稿(讲案)内容充实;使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清晰、准确和规范;教态自然、亲切,讲解通俗易懂、形象有趣;板书工整、规范,设计合理,无错别字;教学环节紧凑、有序。 |
15 |
||||||
教学方法 |
注重激发学生兴趣,启发学生思维;教学方法灵活多样,适合教学内容,符合学生实际;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注意课堂信息反馈,有应变能力;能够基本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运用教具(学具)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指导学生实践操作准确、规范。 |
15 |
||||||
教学效果 |
教学秩序良好,课堂气氛活跃;学生兴趣浓厚、思维活跃;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当堂测试所学知识,学生应答积极,不同水平学生各有所得。 |
15 |
||||||
总 分 |
100 |
|||||||
测试意见 |
家签名:______________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七
江西省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
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申报人 姓名 |
所在单位 (毕业学校及专业) |
井冈山大学
|
试讲题目 |
|||||
测试方式 |
测试项目 |
测试标准 |
满分 |
评价 |
||||
优秀 (90-100分) |
良好 (70-89分) |
中等 (60-69分) |
差 (59分以下) |
等级 |
得分 |
|||
面试 |
仪表仪态 |
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得体、大方、整洁、表现出良好的仪容、气质和修养。 |
5 |
|||||
行为举止 |
举止稳重大方、朴实自然,表现出良好的师德风范。 |
5 |
||||||
思维反映能力 |
回答问题快速、流畅、准确、有条理。 |
5 |
||||||
语言表达能力 |
使用普通话,表述清晰、准确、完整、逻辑性强。 |
5 |
||||||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
掌握幼儿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基本常识;具备任教所必须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相关的专业知识。 |
10 |
||||||
试讲 |
教学目标 |
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要求适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教材实际,切合幼儿知识基础和心理发展水平;注重幼儿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 |
10 |
|||||
教学内容 |
教学内容正确,准确把握教学重点和难点,体现保教结合,以游戏活动为主的教学原则。 |
15 |
||||||
教学素养 |
备课认真,讲稿(讲案)内容充实;使用普通话教学,语言规范、准确和生动;教态自然、亲切,结合弹、唱、跳、绘,讲解通俗易懂、形象有趣;板书工整、规范,设计合理,无错别字;教学环节紧凑、有序。 |
15 |
||||||
教学方法 |
注重激发幼儿兴趣,启发幼儿思维;教学过程安排合理,教学方法灵活,注重激发和保护幼儿好奇心和求知欲;能够基本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运用教具(学具)帮助学生理解教学内容。 |
15 |
||||||
教学效果 |
教学秩序良好,幼儿积极参与,课堂气氛活动跃;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 |
15 |
||||||
总 分 |
100 |
|||||||
测试意见 |
专家签名:______________ 测试时间: 年 月 日
(转自学校招生就业网)